为进一步标准食用农产品商场出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商场出售质量安全监督办理,结合全区农贸商场食用农产品商场出售实践,近来,赣榆区商场监督办理局安排举行农贸商场食用农产品出售者标准办理会议,深化解读食用农产品商场出售标准办理奉告书。
会上,农贸商场食用农产品出售者就实践运营状况做沟通讲话,既提出了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又共享经历做法,区商场监督办理局相关负责人进行耐性回答。会议着重,依据相关规定,食用农产品出售者不实行进货查验责任要承当相关法律责任,食用农产品出售者和批发企业应当依法树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载准则,照实记载食用农产品的称号、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称号、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据,记载和凭据保存期限不能够少于六个月。会上,区商场监督办理局作业人员还介绍了实行进货查验责任能够免于处分的相关景象。
下一步,赣榆区商场监督办理局将在稳固前期监管作业的一起,持续狠抓农贸商场食品安全办理作业,标准农贸商场食用农产品运营行为,以更标准的办理、愈加活跃的姿势、愈加有用的行动推进全区农贸商场食品安全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