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商场监管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商场出售质量安全监督办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
“从农田到餐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休戚相关,2022年9月,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发布,对食用农产品商场出售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联接执行法令有关要求,商场监管总局安排对原《方法》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商场出售行为,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法》共51条,主要内容包含:
《方法》强化商场开办者和出售者食品安全职责,规则商场开办者实行进场出售者挂号建档、签署协议、进场查验等办理职责和出售者实行进货查验、准时进行检查、标明信息等主体职责;清晰了当地商场监督办理部分与农业乡村部分的案子通报和移交准则,细化了详细通报景象。
《方法》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法令法规,将许诺合格合格证列为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的有用凭据之一,并鼓舞优先收购带证的食用农产品;一起理解精确地提出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规范的基础上,鼓舞食用农产品出售企业经过使用引荐性国家规范、行业规范及集体规范等促进食用农产品高质量开展。
《方法》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顾客问题,增加对出售场所照明等设备的设置和使用上的要求;清晰鲜切果蔬等即食食用农产品应做好食品安全防护,避免穿插污染。此外,结合食用农产品商场出售以个别散户为主的杰出特色,依照“警示为主,拒不改正再处分”的底子准则设置法令职责,将部分条款的罚款起点适度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