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将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推动全市“三农”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在全面落实自治区指标任务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粮棉果畜四大涉农产业集群行动计划,立足哈密实际调优农作物种植结构。全力发展设施农业,提升设施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持续抓好农业科学技术服务,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作物生产能力,加强对特色优势产业的科技支撑。
实施好本年度3.3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抓住高效节水、滴排渠系建设、地力提升、农田防护林等核心要素、特色要素,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坚实基础。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抓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用好现有的粪污集中处理设施设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推广适宜本地的秸秆处理技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着力抓实农用地膜使用回收工作,引导农户和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厚度0.01mm以上的高强度加厚农膜,严厉打击弃置、掩埋、焚烧废旧农田地膜和销售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农用地膜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农用地膜回收率达85%以上。
围绕农业产业重点链,瞄准招引疆内外优势体量大、质态优、带动能力强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来哈投资兴业,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积极推荐申报自治区乡村旅游精品线路、自治区休闲农业精品农庄(园),推荐申报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不少于2个。鼓励企业创新营销模式,依托河南对口援疆优势,全力发展多种形式产销对接,持续拓宽农产品销售市场。实施品牌战略,持续开展“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品味新疆”特色农业好产品品牌建设,加强各类农业品牌的宣传推广,提升哈密优势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落实行业监督管理职责,认真组织并且开展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等监督检查,及时消除行业领域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的横向沟通会商,及时掌握天气变动情况,做好监测预警,及时发布也许会出现的天气预警信息和预防的方法,提前做好灾情调度和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灾情影响。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好设施大棚、屠宰场、农贸市场等地的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等样品监督抽查,严查畜禽养殖环节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添加“瘦肉精”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督促落实畜禽养殖环节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防病死畜禽产品流入市场和餐桌,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推进实行“政经分离、账务分设”,引导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协作,逐步建立起产权清晰、管理科学的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机制。开展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现状摸底,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培育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培育各级示范合作社及示范家庭农场,定期开展示范社及示范家庭农场监测,落实淘汰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信息录入,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平台发布供需信息,高效便捷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做好“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合作社的日常指导服务,积极开展绿色认证年检、续展,引导认证企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
加强项目指导,督促区县及时分配、拨付项目资金,抓好已批复项目组织实施,推动项目落地落实;加强项目调度,安排专人跟进各类涉农项目实施情况,定期分析通报涉农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支付情况,对已完工项目及时组织验收,足额支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加强资金监管,督促各区县农业农村局做好涉农项目的全过程监督和跟踪审查,及时纠正农业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过程中发生的资金拨付慢、被挤占挪用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