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杏彩体育总代理是谁啊 发布时间:2024-10-26 06:40:30 新闻中心
吴国雄海关法专业律师(深圳):依据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8号,自2024年9月25日起,34(15+19)种原产于台湾地区的农产品免征关税方针中止履行。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中止履行对部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农产品免征关税方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法令》有关法律法规,自2024年9月25日起,中止履行对部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农产品免征关税方针,相关农产品进口关税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大陆对15种原产台湾地区的进口生果实施零关税的告诉》(税委会〔2005〕25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大陆对部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的告诉》(税委会〔2007〕3号)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清晰对台免税农产品税号规模的告诉》(税委会〔2011〕28号)一起废止。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大陆对15种原产台湾地区的进口生果实施零关税的告诉 税委会〔2005〕25号
为促进台湾生果在大陆出售,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决议自2005年8月1日起对15种原产台湾地区的进口鲜生果免征进口关税,产品规模详见附件,按详细列名履行。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大陆对部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的告诉 税委会(2007)3号
为进一步促进台湾农产品在大陆出售,经国务院同意,决议自2007年3月20日起,对甘蓝等11种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疏菜、鲳鱼等8种由台湾籍渔船打捞的或在台湾地区饲养的进口水产品,免征进口关税,详细产品规模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