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确保我市大宗农产品正常销售和价格基本稳定,做好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解决我市大宗农产品因各类因素出现的滞销问题,最大限度减轻农民经济损失,保持农业产业稳定发展,更好促进乡村振兴,制定本预案。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方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围绕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明确我市大宗农产品应急销售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响应机制、处置类别和工作措施,特别是当我市产期的大宗农产品出现部分或大部分滞销时,能快速联动应急、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减轻农民经济损失,助力乡村振兴。
1.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行政区域内因季节性滞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引起的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
2. 本预案适用的大宗农产品种类为水果类、蔬菜类、水产品类产品(详见附件)。
3. 我市未列入本预案的规模化种植的农产品,当出现较大面积的滞销卖难时,应参照本预案,由相关召集人和专责小组参照本方案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处理。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分类处置、分级负责、社会参与、农民自救”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善市、县、镇、村四级响应机制,做到统一协调、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分工合作。
建立钦州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任召集人;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分管负责任副召集人;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邮政管理局,广西农垦通润发展有限公司及各县区人民政府等单位分管负责为成员。
(一)预警监测组。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广西农垦通润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负责做好大宗农产品生产调度、市场监测、价格监督管理、成本调查等工作;及时发布预测预警信息,依据情况启动预警机制,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产销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二)销售流通组。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广西农垦通润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负责做好全市大宗农产品销售问题处置工作;组织并且开展农产品流通工作,通过建设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仓储设施等推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组织并且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和促销等活动,推动市内外采购商与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个人等形成稳定的产销合作伙伴关系;对接区内外大型电子商务平台,推动网上销售大宗农产品;指导、推动做好大宗农产品出口工作;在各类信息平台积极发布相关待销产品信息;组织并且开展工会福利采购、爱心采购、公益采购,组织相关群体参与各类大宗农产品促销活动;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季节性滞销、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三)物流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单位参与,负责加强物流保障,落实好有关大宗农产品的“绿色通道”政策,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物流受阻或中断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四)质量品控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单位参与,负责加强大宗农产品市场监管,依照法律来追究、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计量、价格等方面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质量安全事件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五)舆论宣传组。由市委网信办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单位参与,负责加强大宗农产品销售舆情监控,及时发布真实信息,引导正确舆论导向;根据大宗农产品销售情况,指导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开展促销公益宣传;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负面舆论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六)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广西农垦通润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负责根据各专责小组工作需要,研究落实有关大宗农产品的促销经费、促销补贴,指导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资金奖励或补贴扶持政策;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产销价格倒置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七)现场组织组。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辖区分别牵头负责,市委农办、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市邮政管理局,广西农垦通润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负责落实联席会议的相关精神,完善相关机制和制度;根据各专责小组的需要,完成相关工作的组织及落实;组织各镇(街道)做好采摘、装运、交通协调及防疫等现场工作。
(一)响应条件。因季节性滞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导致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时,监测预计产品滞销数量占全市该产品总产量的70%以上、商品市场价格低于成本价、影响区域为1个(含)县区以上的,可以启动预案。
(二)处置程序。大宗农产品销售问题处置流程为:启动预警机制—确定处置类别—开展处置工作—报告处置结果。
由联席会议预警监测组及时对农产品滞销形势作出综合评估,启动预警机制,根据滞销原因、产品数量、影响区域、紧急程度、维持的时间等因素,及时报告联席会议召集人,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处置类别,由相应专责小组牵头启动预案,协调组织并且开展处置应对,并在处置完成后及时报告处置结果。
(一)因产销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预警监测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 了解产销信息不对称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滞销状况,制定处置促销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 组织相关企业、本地经纪人到主销地开展推介销售。组织动员区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商业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子商务平台、电商经营主体,与相应生产主体开展产销对接活动。
3. 根据事态组织并且开展爱心采购、公益采购,组织工青妇、协会和大规模的公司等开展集采集配促销活动。
(二)因季节性滞销、自然灾害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销售流通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 了解季节性滞销和自然灾害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滞销状况,制定处置促销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 根据事态在全国、全区、全市主流媒体、电商媒体、公共信息平台等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发布销售信息、进行品牌宣传。
3. 根据事态组织区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商业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子商务平台、电商经营主体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并且开展直播推介活动。
4. 根据事态组织并且开展爱心采购、公益采购,组织工青妇、协会和大规模的公司等开展集采集配促销活动。
(三)因物流受阻或中断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物流保障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 了解物流受阻或中断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滞销状况,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 根据事态组织事发县区及时开通临时物流“绿色通道”、替代线路。根据事态组织有关县区或部门抢修、打通、恢复受阻或中断的物流通道、线. 组织在市内外主流媒体、电商媒体、公共信息平台等开展相关宣传报道,做好舆论引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确保生产基地和经纪人准确掌握信息,及时作出调整销售方案。
4. 根据事态组织并且开展爱心采购、公益采购,组织工青妇、协会和大规模的公司等开展集采集配促销活动。
(四)因质量安全事件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质量品控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2. 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迅速组织权威机构开展质量安全事件调查和综合评估,理清涉及区域、涉及品类,控制事件影响区域,避免影响其他区域、其他品类。
3.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迅速组织在全国、全区、全市主流媒体、电商媒体、公共信息平台等发布调查情况,进行专家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负面影响,避免事态扩大。
4. 根据事态组织新闻发布会、通风会、说明会,发布调查及处理情况权威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5. 针对可能受到波及的其他区域和品类,组织区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商业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子商务平台、电商经营主体等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并且开展集中宣传直播推介活动。
(五)因负面舆论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舆论宣传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2. 迅速组织权威机构开展负面舆论涉及产品的调查和综合评估,理清涉及区域、品类,控制事件影响区域,避免影响其他区域、其他品类。
3.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迅速组织在全国、全区、全市主流媒体、电商媒体、公共信息平台等发布调查情况,进行专家解读,引导舆情,消除负面影响,避免事态扩大。
4. 根据事态组织新闻发布会、通风会、说明会,发布调查及处理情况权威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5. 针对可能受到波及的其他区域和品类,组织区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商业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子商务平台、电商经营主体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组织集中宣传开展直播推介活动。
(六)因产销价格倒置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资金保障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 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了解产销价格倒置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涉及品类、滞销状况,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等。市财政局牵头提出相关资金筹措安排意见。
3. 针对可能受到波及的其他区域和品类,组织区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商业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子商务平台、电商经营主体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并且开展直播推介活动。
4. 实行大宗农产品供给总量调控,对该品类产品调优品种结构、调整产业布局、提升品质品牌。
五、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联席会议牵头负责全市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处置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联席会议各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分类处置。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处置责任主体,参照市级方案,针对辖区农业产业的发展实际,建立本辖区大宗农产品滞销联席会议应急机制,根据分级响应要求落实人、财、物,确保处置工作高效开展。
(二)政策保障。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统筹,出现大宗农产品滞销时,多方筹措资金用于应急促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依据促销情况,及时研究启动促销补贴。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加强本地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宣传推介和区外市场开拓,提升市场吸引力和占有率。市、县区各行业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从部门预算安排的商贸流通、宣传、产销对接等资金中统筹落实促销经费。各县区要落实本县区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职责,统筹资金对本县区销售大宗农产品成效突出的农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流通企业和电子商务平台予以奖励,提升销售钦州大宗农产品积极性。市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确保销售流通便捷顺畅。
(三)信息保障。联席会议预警监测组建立大宗农产品监测预警信息推送机制,根据自治区联席会议推送的相关预测预警信息,及时组织各县区推送至生产基地及经纪人,指导其及时作出调整销售节点、渠道及区域,确保产销通畅。
(四)人才保障。坚持营销经纪人本土化理念,针对当前国内农产品销售线下线上融合发展的现状,加强农产品销售队伍和网络销售平台建设。各县区要整合政策和资金,按“专营销、拓市场、聚微利、争规模”原则,培育出一批精英营销经纪团队。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型的全产业链带头人,坚持控产能、调品种、提利润,提升土地的产出价值,促进生产阶段的标准化建设,提升应对各类突发坏因的能力。积极将大型农产品批发商业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子商务平台、电商经营主体等纳入应急销售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